黄河新闻网朔州讯(实习记者 李一凡 通讯员 赵香)明明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总是有人存在侥幸心理。7月5日,平鲁交警大队在“百日安全行动”中,一名心存侥幸的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
当日16时14分许,平鲁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城区建设路烽火台附近道路巡查中,在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当民警要求驾驶员田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说话吞吞吐吐,执勤民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7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了解,该驾驶人中午和朋友在饭店一块喝了酒,午休后觉得酒醒了就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获。交警提醒,饮酒后很长时间体内的酒精无法完全散去,对驾驶仍会有不小的影响,不要开车上路。
后民警对田某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田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