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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交警曝光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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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朔州讯(记者 李一凡 通讯员 赵香)酒后驾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酒驾后事故多发,为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平鲁交警大队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涉酒交通违法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案例一】:2023年6月5日21时24分许,平鲁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煤源路五栋楼菜市场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当对一辆二轮普通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李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结果为125.4mg/ml,因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到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经山西卓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其酒精含量为158.9mg/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2023年6月5日22时20分许,平鲁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煤源路五栋楼菜市场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当对一辆大江牌载货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王某脸色绯红,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结果为136.5mg/ml,因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到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经山西卓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其酒精含量为194mg/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2023年6月12日20时40分许,平鲁交通管理大队向阳堡中队民警在平鲁区平安街路段进行路查路检时,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郭某进行检查时,发现郭某身上酒味较浓,随即民警将其带到人民医院进行抽取血样,经山西卓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其酒精含量为174.35mg/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记于心、践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编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