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349-2077222
广告电话:13103498383
邮箱:zbxcvv@ vip.163.com

“酒精上头 拒不配合”一查竟是第三次酒驾

黄河新闻网 > 朔州频道 >  法制

黄河新闻网朔州讯(实习记者 李一凡 通讯员 王少卿)4月4日21时许,赵某驾驶东风牌小轿车,行驶至应县长征路北路口时,被应县交通管理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拦截,将车辆拦停后,赵某迟迟不下车、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无奈,民警只好对其进行强制措施,下车后赵某身上酒气浓厚。随即,中队民警将赵某带回交管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对赵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20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赵某属于无证驾驶,然而驾驶证却是因为之前酒驾的违法行为被吊销了。赵某早在2019年8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在2021年4月因第二次酒驾被查处,驾驶证被吊销,这一次明知自己无证还要开车,并且不长记性第三次酒后驾驶,还是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赵某约束至酒醒,并对赵某无证醉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五年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