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 赵香)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可驾驶员孟某以身试法,无视法律尊严,二次饮酒驾车又被执勤交警查获。
3月5日15时许,平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明珠街烽火台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当对一辆富路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孟某满嘴酒气,遂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定结果为75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车的法定标准。
当民警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孟某于2020年5月15日曾因饮酒后驾驶三轮车已被处罚过。孟某这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后经查孟某还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酒后驾驶。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孟某无证且二次酒驾的行为,民警依法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平鲁交警在此提醒: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珍爱生命,尊重法律法规,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