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实习记者 李一凡 通讯员 李俊青)近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应县金城东街交叉路口处,向西右转过程中与前方魏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魏某及二轮电动车均摔倒于路面,造成魏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因魏某受伤严重,需马上进行手术抢救,当事人双方家境并不宽裕,家属无力支付全额手术救治费用。应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当地保险公司,争取救助基金,对抢救费用进行垫付。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成功为受害人魏某垫付抢救费用18693元,及时解决了魏某无力承担抢救费用的困难,让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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