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 赵香)为了最大程度帮助事故伤者及其家庭,充分发挥救助基金的保障作用,平鲁交警大队为事故受伤人员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有效减轻了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
3月4日18时50分许,李某驾驶无牌嘉陵牌二轮摩托车,沿平鲁区工业园区新修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至麻黄头街叉路口处时,刮碰行人高某,致行人高某受伤,车辆受损,因所需治疗费用较大,而受害方及肇事方均家境贫困,筹措资金困难,导致抢救费用不足,伤者家属心急如焚。
为帮助伤者及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使其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事故处理民警告知其符合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并为伤者高某申请垫付抢救费用4299.85,解决了高某在抢救期间的费用难题,高某家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给予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