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记者 杨婷婷)近日,孙某向朔城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上面绣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帮她“要回了”被欠多年的卖鱼钱。
“我是个卖鱼的老百姓,他是个开饭店的大老板,让我给饭店送了鱼和肉不给钱。4万多元卖鱼款,都是些辛苦钱,他拖了这么多年不给。法院找他,他也躲着不见……”孙某诉说道。
2022年8月,朔城区人民法院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接到孙某反映,她与被执行人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42000元,从2017年立案执行至今未执行到位。朔城区人民法院立即调取孙某所反映案件的案卷,询问当时办案人员案件办理情况。
经查,该案立案执行后,因当年查控手段有限、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在穷尽当时所有查控手段后,因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没有执行到位。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朔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决定要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加大执行力度,决不能“小案小办、旧案不管”。
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徐某曾是大同某企业员工,随即奔赴大同市,前往湖东火车站、大同市社保机构调查核实线索。经调查,被执行人徐某系企业离退休人员,其社保关系及收入已由山西省社保局管理。在山西省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查询到了被执行人徐某的社保账号,并对其社保手续及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随后,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徐某账户余额。
今年3月底,当被执行人徐某账户余额已足额时,朔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赶赴太原市将案款42000元扣划至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账户并及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孙某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