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晓轩担任审判长,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建云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李晓轩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全面分析证据,准确法律适用,制作详实阅卷笔录,研究制定庭审预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归纳庭审焦点,为保障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做好准备。庭审中,审判长李晓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控庭审节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体现,对规范庭审流程、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和助推平安朔州建设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下一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