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命名了1932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山西有16个集体光荣上榜。
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皇城相府管理处导游部、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山西中交翼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翼城收费站、晋中市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等5个集体为首批“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税务总局安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中铁十七局集团中心医院超声科、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山西太行干部学院培训部、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山西晋祠宾馆餐饮部餐厅、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投集团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长治西收费站、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热控一班、浦发银行运城分行、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维护部热控班等11个集体被评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青年文明号作为动员引领广大青年弘扬职业文明、立足岗位建功的品牌项目,始终激励着各行各业青年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集中展现新时代职业青年的昂扬风貌。”团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我省广大青年集体向被认定的先进集体学习,成为新时代山西青年创先争优、挺膺担当的生动缩影,成为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青春誓言的实践窗口,为我省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贡献青春力量。(记者 李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