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记者 李一凡)随着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发展不规范问题日益显现,一些机构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情况时有发生。为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合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主动服务,深入朔州市医疗美容机构——朔州星范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朔城区张清华诊所、朔州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山西俪媛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怀仁市怀信街诊所,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送到医美机构手中,现场服务、贴心指导,要求医美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知晓度和影响力,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
通过签订示范文本,一是避免服务纠纷,示范文本设置了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效果、冷静期等条款,保证双方约定有据可查,避免因约定不明造成纠纷;二是震慑违法行为,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突出问题,示范文本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将法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合同条款形式进一步明确;三是支持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示范文本以合同条款方式对其法定义务进行强调,对双方的权责进行确定,实现医疗美容机构依法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