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5日,朔城区新增172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1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71 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572:
句某某,男,家住水磨头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73:
李某,女,家住厚德园一期,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74:
尹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5:
李某,男,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76:
陈某某,女,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7:
曹某某,女,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8:
李某某, 女,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9:
罗某某,女,家住清华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80:
曹某某,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1:
穆某,男,家住锦绣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82:
孟某,男 ,现住民间美食城,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83:
雷某,男,家住文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84:
张某某,男 ,家住清华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20日、21日, 行程基本一致。6时30分先后去京城港1期、西兴街西二巷接人到万和中心社区,8时从秦妈火锅店接人到万和城A区采样,12时送人到秦妈火锅店后回万和城A区院内吃饭,14时收集医废到指定回收点,后回家无外出。
11月22日,居家隔离。
病例585:
李某某,男 ,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6:
周某某,女,家住府南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6时到府南小区27号楼7单元空家打扫卫生,19时10分到八八生鲜水果超市购物,19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20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587:
解某某,女 ,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府东街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8:
高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七里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89:
李某某,女,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90:
吕某 ,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1:
孙某某,男 ,现住邮政局7楼机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92:
高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93:
穆卿,男,现住振华西街邮局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94:
吕某某,男 ,家住府西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95:
张某某,男,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6:
张某,男,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7:
谭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七里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98:
杨某,男,家住东苑小区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6时30分在武家庄村朔华粮油有限公司吃饭后工作,12时结束工作去食堂吃饭,12时30分返回公司单人宿舍休息无外出,14时30分到油坊工作,19时10分结束工作去食堂吃饭,19时30分返回公司单人宿舍休息,21时隔离。
病例599:
王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0:
张某某, 女,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1:
白某,男,现住市府西街中鹤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02:
李某某,男 ,家住神头镇毛道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03:
乔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4:
刘某某,男,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5:
周某某,男,家住兰草苑西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6:
姚某某,男 ,家住孵化基地院内,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7:
杨某,男,家住窑子头乡前寨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8:
李某某,女,家住东兴街东街某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09:
高某某,女,家住银建市场2号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610:
赵某某,女 ,家住神头镇北邵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11:
罗某某, 女 ,家住神头镇吉庄村 ,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2:
安某某,女 ,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3:
杜某,男 家住水磨头小区5号楼商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14: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5: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6: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7:
张某,男, 家住北城街道北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8:
宋某某,男,家住阳光小区公寓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9:
李某某,男 ,家住神头镇毛道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20:
银某某,男,家住市一中家属楼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1:
武某某,男,家住上院公寓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2:
徐某某,女,家住西佳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3:
刘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4:
刘某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5:
刘某某,男,家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6:
武某某,女 ,家住马邑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7:
孙某某,男 ,家住幸福家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8:
李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29:
蔚某某,男,家住马邑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30:
康某,男,家住下团堡乡秋寺院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1:
叶某某,女 ,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2:
相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3:
丁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李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4:
尹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北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5:
雒某某,女,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6:
闫某,男,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7:
李某某,男,家住神头镇吉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8:
韩某某,男 ,家住七里河畔小区商铺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9:
李某某,女,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0:
刘某,男 ,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1:
左某 ,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2:
李某某 ,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3:
索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4:
李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5:
薄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6:
王某某,男,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7:
王某某 ,女,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8:
尹某某 ,女, 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9:
荆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京城港一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0:
高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京城港一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1:
杨某某,女,家住金山怡园3号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2:
张某某,女,家住金山怡园3号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3:
张某某,男,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4: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5: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6:
白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7:
王某某,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8: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9:
张某某 ,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0:
胡某 ,男,家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1:
祁某某,男,家住打井队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2:
左某某 ,男,家住打井队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3:
刘某 ,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4:
乔某,女,家住古北街粮油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65:
唐某,男,家住小电厂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66:
张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7:
张某某,男,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8:
张某某,男,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9:
冯某某 ,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0:
冯某某 ,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1:
王某某,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2:
王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3:
王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4:
于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5:
李某,男,家住西山人家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6:
杜某,男,家住南城街道西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7:
丰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8:
郭某某,女, 家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9:
季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80:
孟某某 ,女,现住寇庄火车站,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81:
唐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2:
王某某 ,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3:
王某某,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4:
高某某,女,家住汇富苑小区东面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85:
高某 ,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6:
王某 ,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7:
高某,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8:
李某某,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9:
崔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照什八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90:
李某某,男,现住民间美食城,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91:
李某某,女,家住西佳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92:
赵某,男,家住幸福家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93:
尹某,男,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694:
杨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695:
边某某,男,家住上地嘉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6:
贺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7:
张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8:
翟某,男,家住小平易乡张家口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9:
刘某某,男,家住贾庄乡西小寨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在烧伤医院对面门面房住。
11月20日后,回到西小寨村家中再无外出。
病例700:
张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1时到水果铺(郭海超市斜对面)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无外出。
11月20日后,居家隔离。
病例701:
张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2:
王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3:
赵某某,女,家住奥林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4: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耿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5:
谭某某,男,家住奥林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6:
孟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耿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7:
崔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照什八庄安置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708:
高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9:
吕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0:
杜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1:
梁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12:
马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3:
王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4:
刘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5:
周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6:
卢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7:
张某某,男,家住平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8:
王某某,女,家住平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9:
王某,男,家住阳光小区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0:
郭某某,男,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1:
李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22:
刘某某,女,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3:
张某,男,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4:
刘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5:
高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6:
刘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7:
张某某,女,北旺庄街道北邢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1月21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7时10分区四季平朔大酒店上班,12时40分回家,14时40分上班,18时30分回家。
11月22日后,隔离酒店隔离。
病例728:
闫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29:
严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30:
李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31:
宋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2:
郭某某,女,现住朔城区森华农牧养鸡场内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3:
乔某,男,家住粮油公司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34:
段某某,女,家住粮油公司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35:
王某,男,家住百福时尚后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22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6时30分到达北城街道办事处万和社区服务中心维持秩序,19时回家无外出。
11月23日后,居家隔离。
病例736:
王某,男,家住安泰堡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7:
李某,女,家住安泰堡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8:
李某某,女,家住厚德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0日, 10时20分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10时30分回家,18时20分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18时30分到厚德园D区武某家,20时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20时35分回家无外出。
11月21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739:
田某某,男,家住和丽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40:
张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41:
田某某,男,家住丁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42:
吴某某,女,家住集运站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43:
冀某某, 女, 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9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