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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关于新增172名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黄河新闻网 > 朔州频道 >  综合新闻

截至11月25日,朔城区新增172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1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71 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572:

句某某,男,家住水磨头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73:

李某,女,家住厚德园一期,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74:

尹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5:

李某,男,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76:

陈某某,女,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7:

曹某某,女,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8:

李某某, 女,现住平朔四季酒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9:

罗某某,女,家住清华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80:

曹某某,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1:

穆某,男,家住锦绣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582:

孟某,男 ,现住民间美食城,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83:

雷某,男,家住文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84:

张某某,男 ,家住清华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20日、21日, 行程基本一致。6时30分先后去京城港1期、西兴街西二巷接人到万和中心社区,8时从秦妈火锅店接人到万和城A区采样,12时送人到秦妈火锅店后回万和城A区院内吃饭,14时收集医废到指定回收点,后回家无外出。

11月22日,居家隔离。

病例585:

李某某,男 ,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6:

周某某,女,家住府南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6时到府南小区27号楼7单元空家打扫卫生,19时10分到八八生鲜水果超市购物,19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20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587:

解某某,女 ,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府东街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88:

高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七里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89:

李某某,女,家住万和城A区路西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90:

吕某 ,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1:

孙某某,男 ,现住邮政局7楼机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92:

高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93:

穆卿,男,现住振华西街邮局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94:

吕某某,男 ,家住府西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95:

张某某,男,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6:

张某,男,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97:

谭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七里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598:

杨某,男,家住东苑小区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6时30分在武家庄村朔华粮油有限公司吃饭后工作,12时结束工作去食堂吃饭,12时30分返回公司单人宿舍休息无外出,14时30分到油坊工作,19时10分结束工作去食堂吃饭,19时30分返回公司单人宿舍休息,21时隔离。

病例599:

王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0:

张某某, 女,家住阳光小区C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1:

白某,男,现住市府西街中鹤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02:

李某某,男 ,家住神头镇毛道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03:

乔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4:

刘某某,男,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5:

周某某,男,家住兰草苑西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6:

姚某某,男 ,家住孵化基地院内,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7:

杨某,男,家住窑子头乡前寨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08:

李某某,女,家住东兴街东街某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09:

高某某,女,家住银建市场2号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610:

赵某某,女 ,家住神头镇北邵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11:

罗某某, 女 ,家住神头镇吉庄村 ,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2:

安某某,女 ,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3:

杜某,男 家住水磨头小区5号楼商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14: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5: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6:

张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7:

张某,男, 家住北城街道北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8:

宋某某,男,家住阳光小区公寓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19:

李某某,男 ,家住神头镇毛道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20:

银某某,男,家住市一中家属楼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1:

武某某,男,家住上院公寓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2:

徐某某,女,家住西佳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3:

刘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4:

刘某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5:

刘某某,男,家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6:

武某某,女 ,家住马邑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27:

孙某某,男 ,家住幸福家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28:

李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29:

蔚某某,男,家住马邑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30:

康某,男,家住下团堡乡秋寺院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1:

叶某某,女 ,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2:

相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3:

丁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李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4:

尹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北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5:

雒某某,女,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6:

闫某,男,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7:

李某某,男,家住神头镇吉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8:

韩某某,男 ,家住七里河畔小区商铺 ,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39:

李某某,女,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0:

刘某,男 ,家住安泰堡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1:

左某 ,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2:

李某某 ,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3:

索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4:

李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5:

薄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民福佳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6:

王某某,男,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7:

王某某 ,女,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8:

尹某某 ,女, 家住东岸国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49:

荆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京城港一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0:

高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京城港一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1:

杨某某,女,家住金山怡园3号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2:

张某某,女,家住金山怡园3号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3:

张某某,男,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4: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5: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6:

白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57:

王某某,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8:

张某某 ,女,家住名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59:

张某某 ,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0:

胡某 ,男,家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1:

祁某某,男,家住打井队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2:

左某某 ,男,家住打井队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3:

刘某 ,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4:

乔某,女,家住古北街粮油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65:

唐某,男,家住小电厂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66:

张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67:

张某某,男,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8:

张某某,男,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69:

冯某某 ,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0:

冯某某 ,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1:

王某某,男,现住寇庄车站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2:

王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3:

王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4:

于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5:

李某,男,家住西山人家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6:

杜某,男,家住南城街道西关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77:

丰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8:

郭某某,女, 家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79:

季某某,女,现住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80:

孟某某 ,女,现住寇庄火车站,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81:

唐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2:

王某某 ,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3:

王某某,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4:

高某某,女,家住汇富苑小区东面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85:

高某 ,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6:

王某 ,男,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87:

高某,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8:

李某某,女,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89:

崔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照什八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病例690:

李某某,男,现住民间美食城,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91:

李某某,女,家住西佳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隔离人员。

病例692:

赵某,男,家住幸福家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693:

尹某,男,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694:

杨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695:

边某某,男,家住上地嘉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6:

贺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7:

张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8:

翟某,男,家住小平易乡张家口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699:

刘某某,男,家住贾庄乡西小寨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在烧伤医院对面门面房住。

11月20日后,回到西小寨村家中再无外出。

病例700:

张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1时到水果铺(郭海超市斜对面)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无外出。

11月20日后,居家隔离。

病例701:

张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2:

王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3:

赵某某,女,家住奥林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4: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耿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5:

谭某某,男,家住奥林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6:

孟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耿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7:

崔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照什八庄安置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708:

高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09:

吕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0:

杜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1:

梁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12:

马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3:

王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4:

刘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5:

周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16:

卢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7:

张某某,男,家住平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8:

王某某,女,家住平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19:

王某,男,家住阳光小区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0:

郭某某,男,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1:

李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22:

刘某某,女,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3:

张某,男,家住马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4:

刘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5:

高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6:

刘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27:

张某某,女,北旺庄街道北邢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11月21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7时10分区四季平朔大酒店上班,12时40分回家,14时40分上班,18时30分回家。

11月22日后,隔离酒店隔离。

病例728:

闫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29:

严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30:

李某某,女,现住朔州师专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31:

宋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2:

郭某某,女,现住朔城区森华农牧养鸡场内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3:

乔某,男,家住粮油公司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34:

段某某,女,家住粮油公司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35:

王某,男,家住百福时尚后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22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6时30分到达北城街道办事处万和社区服务中心维持秩序,19时回家无外出。

11月23日后,居家隔离。

病例736:

王某,男,家住安泰堡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7:

李某,女,家住安泰堡花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38:

李某某,女,家住厚德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9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0日, 10时20分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10时30分回家,18时20分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18时30分到厚德园D区武某家,20时到小区内美乐家超市购物,20时35分回家无外出。

11月21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739:

田某某,男,家住和丽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40:

张某某,女,现住寇庄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741:

田某某,男,家住丁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742:

吴某某,女,家住集运站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743:

冀某某, 女, 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9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