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4日,朔城区新增6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2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59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511: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症,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2:
李某某,女,现住朔州师范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13:
陈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长虹西4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14:
王某某,女,现住朔州师范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15: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6:
陈某,女,家住南城街道长虹西4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17:
边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8:
王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9:
孟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0:
孟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1:
高某,女,现住张蔡庄乡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22:
冯某某,男,现住窑子头村养鸡场生产区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3:
张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4:
李某,男,家住水乡湾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8日,8时左右抵达万和城C区工作,13时左右返回家中,17时11分左右在小区门口流动摊购物,返家后无外出。
11月19日、20日,8时左右抵达万和城C区工作,,13时左右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病例525:
郭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
11月18日-20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1日,10时到梁凯超市购物,后回家再无外出。
病例526:
王某,男,家住西山庭院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27:
刘某某,男,家住窑子头乡窑子头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8:
范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29:
王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0:
苏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1:
乔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峙峪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32:
许某某,女,家住万豪杰座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3:
刘某某,女,现住同顺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4:
强某某,男,家住同顺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5:
李某某,男,家住神泉家属楼旧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36:
刘某某,女,家住万和城A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7:
李某,男,家住神头镇野场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8:
陈某某,男,家住神头镇神西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9:
赵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0:
李某,女,家住兰草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1:
杜某某,男 ,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2:
梁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3:
梁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4:
李某某,男,家住福源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5:
张某某,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6:
张某,女,家住市政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7:
刘某,男,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8:
李某某,男,家住体育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9:
刘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北旺庄村B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0:
李某某,女,家住安泰小区人大家属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51:
李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2:
杜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3:
李某某 ,女,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4:
霍某某, 男,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5:
霍某某,女 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6:
杨某某,女,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7:
梁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田家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8:
刘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9:
赵某某,男,家住国税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0:
李某,女,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1:
刘某某,男,家住光明安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2:
李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小村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3:
王某某, 男, 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4:
韩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南关村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5:
亢某某,男,家住百福时尚后北关路东街,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66:
王某某,男,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7:
蔚某,男,家住西兴西二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68:
郑某某,男,家住迎宾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9:
王某某,男,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0:
滕某,男,家住区地税局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8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9日,7时20分到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保安室上班无外出。
11月20日 ,居保安室无外出。
11月21日,13时从单位回家后再无外出。
病例571:
胡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7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