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山西省司法厅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山西省司法厅将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这是继2021年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后,山西省司法厅再次依职责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全省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也是监督方式创新的深入探索。
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共分为自查自纠、实地监督、问题反馈、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监督对象为全省各级具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工作重点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情况及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
按照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首先展开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市司法局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访谈座谈、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的方式牵头组织在本市开展实地监督工作,并向市场监管局反馈相关情况,发出监督整改清单、监督问责建议等;专项监督工作结束后,省司法厅将汇总监督情况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监督旨在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推动省综改示范区及11个市市场监管局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落实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同时推动各级司法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助力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