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9月24日10时33分许,应县交管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城寇线1公里处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拦截一辆无车牌号的普通低速三轮汽车,经查车辆驾驶人李某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牌、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9月24日10时15分许,应县交管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城寇线1公里处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拦截一辆无车牌号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查车辆驾驶人张某强,持有C1驾驶证,存在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牌、三轮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对其驾驶三轮车、摩托车、货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三
9月24日9时49分许,应县交管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杏南线2公里处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拦截一辆无车牌号的低速三轮汽车,经查车辆驾驶人秦某,未考取驾驶证,存在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牌、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