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山西金控集团、晋商银行、山西银行、省农信社与省财政厅正式签订对标考核目标责任书。这是我省首次在省属金融企业开展对标考核管理,也是我省建立健全以效益为中心的省属金融企业考核管理体系,引导金融企业对标国内标杆企业找差补短,扎实做好改革化险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我省地方金融业提质增效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省财政厅对省属金融企业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创新改革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实施薪酬分配改革,强化派出董监事履职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按照“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重点做好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研究制定了《省属金融企业以效益为中心考核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该体系兼顾先进性和可比性,选取全国同行业中的“标杆”作为省属金融企业对标目标,聚焦经营效益、发展质量、风险防控三个维度设置了13个考核指标,确定了省属金融企业2022年—2024年对标考核指标,在对标、达标、再对标的良性循环中,引导激励企业以合理利润作支撑,增强自我改革化险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同时,将对标考核指标全部纳入省属金融企业“一企一策”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管理者任用建议等直接挂钩。目的就是督促省属金融企业立足自身、苦练内功,从先进的管理中要质量、要效益、要增长,通过对标全国一流企业,尽快补齐短板和弱项,理清企业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改革化险的过程中突出利润增长和效益提升。(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