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 赵香)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近日,平鲁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5时23分许,中队民警在建设路烽火台附近执勤时,对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说话时有酒味,民警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要求出示证件时,该驾驶人王某称自己忘携带驾驶证了。后民警经公安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人王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对王某饮酒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1500元的处罚。
平鲁交警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侥幸心理要不得,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负责,杜绝酒驾,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