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赵香)1月22日,平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紫河路与平阳街交叉路口设置酒驾检查卡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当天12时55分许,距离检查卡点100米左右发生追尾,撞击声引起民警注意。听到撞击声,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胡某满脸通红,身上散发浓浓酒味,民警见状,立即对其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原来,胡某中午和朋友聚餐,小酌了几杯。饭后,心怀侥幸的驾车回家,发现交警设卡查酒驾,一下慌了神,赶紧靠边停车。哪知停得太急,不小心撞上了路边停的车辆。
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交警温馨提示:春节临近,为了您和家人度过一个欢快的春季,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