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钱龙)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山西省三家单位(3个工作法)入选。
入选的三家单位分别是:朔州市山阴县合盛堡乡(化解乡村土地纠纷“炕头+地头”工作法);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管、评、调”三位一体化解小区物业纠纷工作法);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赵树理调解”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