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记者 李一凡)为全力做好朔州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5月11日,朔州市住建局安委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就做好朔州市住建系统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提出四个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理念。近期,全国出现了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强化风险意识,夯实安全基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坚定不移树牢安全理念、守住安全底线、扛起安全责任,以最有力的举措、最认真的态度,切实加强源头防控、排查整改,全面提升住建领域安全水平,瞄准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领域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排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全面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扎实开展全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要害、抓关键,及时解决共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精准施策,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排查过程中需要着重从三个内容做紧做实。压实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安全负首要责任,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推给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发包承包法规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开工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要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安全风险的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其他参建主体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要重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总监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确保人员配置齐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施工作业,人员不培训、不持证严禁上岗。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人员配置和素质提升,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住建部门报告。抓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按照《朔州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朔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等动火作业管理,强化临时用电、临时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使用等环节消防安全管控,严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下一步朔州市住建局将组织全市交叉检查,给大家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明确各级、各行业部门的横向协同配合、纵向监管指导任务,切实担负起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责任。要积极协作配合,实现检查计划协调、数据信息共享,形成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要建立制度措施、问题整改、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对不属于本行业监管处罚职责的,要及时将隐患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四、精准严格执法,强化工作成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围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精准执法,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账销号、跟踪督促直至企业整改到位。同时,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一定要认真落山西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住建厅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切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不断促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朔州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