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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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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朔州讯(实习记者 杨婷婷)近日,记者从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9月19日,朔城区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朔城公安分局送达《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自《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朔城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案情简介:

未成年被告人卢某犯盗窃罪,被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为了让涉案未成年人在服刑后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不因犯罪前科而被歧视,承办法官在该案判决生效后,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在卷宗封面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标记,并依法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朔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坚持双向保护和全面保护,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又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罪犯,注意区分情况,做到宽容但不纵容,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积极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等工作,预防再次犯罪。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视情开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抚平创伤,彰显司法关怀。

[编辑: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