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实习记者 杨婷婷)近日,朔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足打击犯罪主业,成功侦破3起经济案件,涉案金额总计4600万余元。
8月7日,朔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举报线索称有人涉嫌合同诈骗。经报朔州市公安局党委后立即展开侦查,通过比对分析、细致研判,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吕某某(男,51岁,山阴县人)、刘某(男,45岁,吉林省长春市人),破获合同诈骗案、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在未取得山西某化工厂、山西某煤矿废旧设备拆除权的情况下,指使刘某等人以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转让上述2家企业的废旧设备拆除权,共计收取资金 3850万元。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吕某某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违反银行规定,私自向他人出具了3000万元的银行保证金保函。截止被抓获时,吕某某、刘某仍有2990万元未归还。该吕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该刘涉嫌合同诈骗罪。
吕某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29日,朔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佟某亮(男,51岁,大同市左云县人)、王某永(男,47岁,大同市左云县人)。该案已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24万余元。
近日,朔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河北省张家口警方移交线索,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支队迅速分析研判,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启动侦查工作。经查,该佟明知应县某煤制品公司和张家口某运输公司没有实际交易情况下,仍开具给应县某煤制品公司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价税合计8248071.25元,抵扣税款817346.63元。
佟某亮、王某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