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朔州市委书记姜四清主持召开朔州市委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河长3号令精神,对河库“清四乱”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加快朔州市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朔州市委常委、秘书长何向荣,朔州市副市长田东,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建云参加会议。会议听取朔州市河库“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分别作了发言。
姜四清指出,自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朔州水生态环境整治、治理、修复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面貌明显好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山西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用更有力的措施、更严密的管护,真正把河库治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切实保障水生态安全。一是思想要认识到位。要把河库“清四乱”作为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改善生态、改进民生的重要抓手,拿出敢于碰硬、迎难而上的勇气,强化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责任担当。二是政策要执行到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把握政策,狠抓制度执行,从严巡查督导,确保河道水库管理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三是问题要解决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河道水库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摆问题、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确保各类问题有效整改整治。四是责任要落实到位。要健全完善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构建河长制工作闭环,加强跟进督导,严格执法检查,形成河库“清四乱”攻坚高压态势,为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化塞上绿都作出积极贡献。
姜四清强调,汛期来临,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对河道水库堤防安全工作进行再检视再落实,持续完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加强应急基础和队伍建设,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