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引领带动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9万亩,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4.58%,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继续“双下降”。
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严格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类管控,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综合防治。要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清单制管理。要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在建项目和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开展全覆盖遥感监管,开展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进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现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梳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制定山西省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实行信用监管。
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好新建淤地坝、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强化日常调度,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坚持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一起抓。(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