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关口。平鲁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转正任职等关键节点上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等问题出现。
平鲁区纪委监委严把案管室初审、各部门联审、集体终审“三审关口”,在受理廉政意见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按照流程组织各责任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把关,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对被审查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结合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和研判,为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最终出具”体检报告”,有“病”说“病”、有“患”言“患”,确保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规范。2023年,平鲁区纪委监委围绕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出具廉政意见函1337人次,持否定或暂缓使用意见37人。
“平鲁区纪委监委将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做到精准‘画像’,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既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也确保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平鲁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