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牛牧瑶)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服务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意见》面向山西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指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以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将推动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教师管理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加快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意见》从挖潜创新编制管理、统筹优化岗位资源、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强化岗位聘用管理、全面落实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具体做法。
在挖潜创新编制管理方面,提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统筹城乡、动态调整、科学管理、均衡配置”的要求,根据班额、生源、师资结构等将编制分配到各所中小学校,并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同时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肃查处在编不在岗和各种形式“吃空饷”问题,严禁未经审批备案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在统筹优化岗位资源方面,按照科学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基层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探索中、高级教师岗位“蓄水池”制度,按一定比例预留岗位纳入“蓄水池”,统筹考虑乡村和薄弱学校、承担重大改革、办学绩效等因素集中管理使用。
在配齐配强师资队伍方面,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汇总用人需求数量,报同级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审定每年用人计划,省级人社部门根据审定数量统一下达全省年度招聘计划。优先保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以及思政、音体美劳、心理健康、科学、信息、卫生技术人员、幼儿教师等紧缺岗位。支持学校充分参与招聘各环节工作,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招聘。
在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方面,教育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宏观指导、组织调剂、促进均衡”原则,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各学校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及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自主聘用人员。同时,各学校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以破“五唯”为导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实行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在全面落实教师待遇方面,做好改革政策衔接,保障教职工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表彰宣传和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