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州市朔城区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围绕情况通报、力量协作、提请协助、信访转办、边巡边改、线索移交、巡察整改监督、宣传报道、舆情处置、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统筹协调,联动协作,采取“一个优先”“两个及时”“三个加强”的“123”工作机制促进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四项监督”取得实效。
“一个优先”求速查询
优先协助完成巡察提请事项。凡是巡察组需提请问题线索信息查询的,按程序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同意,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优先协助查询;凡是巡察组有咨询执行党规党纪、适用法律法规、主要问题线索研判等方面需要的,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优先提供咨询服务、意见建议。
“两个及时”求效处理
及时转办信访举报。巡察组对于既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又不属于被巡察党组织管辖范围的,以及由于时间关系、工作方式等因素未进行了解的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反映材料进行登记后,巡察办汇总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信访室按规定处置。
及时提出边巡边改建议。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需立行立改的,由巡察办及时报请朔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相关科室处理。
“三个加强”求质管理
加强巡察机构统一管理。目前,巡察机构在干部培训、办公场所、党建工作等方面与朔城区纪委监委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管理,行政办公对接机制不断完善,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优势更加突出。
加强巡察干部日常管理。朔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巡察干部纳入监督管理范畴,会同巡察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执行纪律方面偏差。比如,八届区委前四轮巡察期间,干部监督室每轮都要深入巡察组驻地督查工作纪律作风问题,针对巡察监督质效不够高的问题,对个别巡察组长及时约谈批评。
加强相互监督制约。巡察组把派驻监督和纪律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朔城区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深入了解其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监督不够有力、执纪问责宽松软、不精准等问题。
程序科学有效,铸造巡察利剑。朔城区“123”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下一步,朔城区将持续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