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朔州市公安局北旺庄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单位工作人员电话求助,称其单位院内飞入一只受伤的模样像“老鹰”的鸟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将鸟临时收养。
民警向报警人了解到,该鸟已经在其单位院内窗户上徘徊两天,于当天早上从空中掉落到二楼窗台上,工作人员将其拾起,细心护养,并拨打了求助电话。目前,该鸟状态虚弱,只能短距离活动,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现场民警将其保护在安全空间。
据朔州市公安局北旺庄派出所副所长李文彬介绍,经初步核实,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sǔn)。发现的时候,它的翅膀略微有受伤的痕迹,下一步,朔州市公安局北旺庄派出所会把它移交到相关动物保护部门。(记者 张一波 朱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