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消息,为加强用地要素支持保障、优化简化用地审查报批要求、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及提升用地服务保障能力,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对省委、省政府重大专项、省级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项目、省级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重点转型项目用地,可使用省级统筹计划指标;3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可使用国家下达的专项指标。
《通知》要求,要拓宽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渠道,对省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确实不能解决占补平衡需求的,不足部分可通过当地政府申请市域内调剂,市域内仍无法满足项目占补平衡需求的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调剂。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申请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30%;先行用地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项目正式用地组卷报批,确保一年内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运用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实行并联审批,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办、红灯督办等方式,压缩审查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