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消息,《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显示,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在证明事项、科研诚信、纳税申报三大领域全面推行承诺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减少申报材料近55%,基本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全面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作为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的一项重要事项,记入信用记录,对于签署承诺书后出现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向社会公示。
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明确承诺事项和承诺管理具体要求,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推动将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到评审专家选择、科技计划执行的各重点环节,并签订信用承诺书。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梳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完善工作规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极简审批”服务。
其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记者了解到,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中,我省对319项证明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平均减少申报材料近55%,基本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有关部门制定一套格式文本,并进行公示,供申请人下载使用,保障告知承诺事项规范办理。同时,逐步建立完善申请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核验制度等6项制度。其中,申请受理制度,明确了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结果处理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名称、设定证明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虚假承诺责任。(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