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加力支持稀有剧种保护传承
从今年起,将31个稀有剧种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近日,山西省财政下达市县稀有剧种保护资金2125万元,支持各级文旅部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式,组织全省稀有剧种承接院团开展公益演出。
我省是中国戏曲艺术的发祥地之一,享有“戏曲摇篮”的美誉,汉代就出现了戏曲萌芽,元代时成为全国戏曲艺术的中心。我省现存剧种38个,剧种数量位居全国各省份之首。但除去4个保护传承较好的本土剧种及3个外来剧种外,剩余31个本土剧种从覆盖区域、受众、传承院团数量等方面衡量,已属于稀有剧种。
为促进稀有剧种传承均衡性发展和全省戏曲艺术繁荣,进一步加大对稀有剧种的保护力度,从今年起,省财政将31个稀有剧种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购买单价为5000元/场,年购买场次为:由单一院团传承的剧种,年购买场次为100场;由多个院团传承的剧种,每个院团年购买场次最低为50场。全省67个有资质的文艺院团全部受益,公益性演出场次增加1650场,在加强稀有剧种保护的同时,为农村社区提供更多百姓喜闻乐见的本土特色戏曲演出,丰富群众精神生活。(记者 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