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侯津刚)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获悉,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我省将在山西大学等12家单位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这12家试点单位包括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省地震局、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自2022年起批准资助的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优秀青年培育项目、青年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四种类型可适用“包干制”试点。
科研经费“包干制”意味着什么?据了解,没实行“包干制”前,科研人员在课题开始前,就需要计划好费用要花在什么地方、怎么使用,并要求后续费用使用时也严格遵循预算。但是,科研具有不确定性,过于限定经费科目,会掣肘科学探究。“‘包干制’实行后,项目经费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只要确定经费总额,无须再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这将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