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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关于新增74名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黄河新闻网 > 朔州频道 >  综合新闻

截至11月22日,朔城区新增74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8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66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362:

李某,女,家住豪德三期,经诊断无症状感染者,经诊断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63:

杨某,男,家住理想家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64:

梁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办小村 ,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65:

杨某某,男,家住晨光花都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66:

孙某某,女,家住南城街道南关小康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67:

刘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68:

刘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69:

李某某,女 ,家住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0:

马某某,女,家住朔州西服务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1:

雷某某,男,家住日福隆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8日,小区物业工作。

11月19日,9时从小区物业回到日福隆家中隔离。

病例372:

高某某,女,家住诚信博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73:

杨某某,女,家住万福花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4:

谭某,男,家住贾庄乡东小寨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5:

王某某,女,家住青年学府城,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6:

兰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7:

杨某某,男,家住青年学府城,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78:

刘某某,男,家住安泰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79:

温某某,男,家住同煤浙能麻家梁矿,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380:

张某某,女,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1:

赵某,女 家住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2:

刘某,女,家住府西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3:

蔚某某,女,家住家和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4:

任某,男,家住万和城C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5:

卢某某,男,家住马邑花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6:

苏某某,女,家住兰草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7:

陈某某 ,男,家住金沙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8:

李某某,男,家住万和城C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89:

姚某某,男,家住孵化基地,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90:

元某某 ,女,家住马邑花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91:

孟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92:

谭某某,男,家住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93:

谭某某,男,家住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394:

赵某某,女,家住世界公馆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16日行动轨迹基本一致,7时30分去上班,14时回家后无外出。

11月17日,14时去药店上班,16时回家后再无外出。

病例395:

柴某某,男,家住沙塄河乡一半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9时-11时到村里梁上拉树梢,返家后再无外出。

病例396:

张某某,女,家住和丽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397:

高某,女,现住中国银行宿舍,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在宿舍隔离无外出。

病例398:

高某某,男,现住劲松快捷酒店警务室,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399:

贾某某,女,家住安泰堡花园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00:

王某,男,现住阿瓦山寨工作人员宿舍,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01:

王某某,男,家住古北东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02:

高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03:

连某某,女,家住䙀东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0时40分到老城天源超市购物,11时10分返回家中后再无外出。

病例404:

丁某,男,家住万和城A西路商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05:

邢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李家河村B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06:

刘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07:

王某,男,家住大运商城,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08:

王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平安公寓,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9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20日行动轨迹基本一致,11时40分在小村口取午餐后回家无外出。

病例409:

张某,女,家住马邑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居家健康监测者。

病例410:

赵某某,男,家住神头镇北邵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11:

齐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祝家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12:

石某某,男,家住滨河西路西佳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8时28分去禾源超市买东西,8时38分返家后再无外出。

病例413:

齐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祝家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14:

王某某,男,家住兰草苑东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15:

李某某,男,家住金山怡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6时30分去浩峰车队,7时40分去王圐圙村做核酸,8时20分返回车队,8时30分去担水沟拉煤送去神头二电厂,16时30分返回车队,16时40分回家,顺路在东岸国际门口超市购物,17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6时30分去浩峰车队,7时40分去王圐圙村做核酸,8时20分返回车队,8时30分去担水沟拉煤送去神头二电厂,16时返回车队,16时50左右在电厂盘煤路上小卖铺购物,17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6时30分去浩峰车队,8时去王圐圙村做核酸,8时20分返回车队,8时30 分去担水沟拉煤送去神头二电厂,15时在电厂盘煤路上小卖铺购物,16时返回车队,16时10分回神头镇毛道村居家隔离。

病例416:

蔡某某,女,家住天和美域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17:

张某,男,家住厚德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418:

丁某某,女,家住中元宝邸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9时30分步行取菜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21时在旺旺果蔬买东西,后到开发区小白生鲜果蔬行买东西,接着到旺旺果蔬隔壁优客便利商贸有限公司买东西,21时30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419:

刘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祝家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20:

田某某,男,家住厚德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21:

王某某,男,家住名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422:

高某,男,家住京城港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 ,6时左右开车从家出发,6时20分左右到达森华农牧公司冷仓(富甲园区铝硅合金公司斜对面)卸货,10时左右返回冷仓继续卸货,19时30分左右返回家中,19时50分在京城港小区南门天天乐超市购物, 20时左右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423:

解某,女,家住开发区组织部家属院,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424:

李某, 男,家住中元宝邸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25:

李某,男 家住中元宝邸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26:

李某某,女 ,家住智能金地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27:

李某,男 ,家住晋能一号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7时49分到贺家河附近买烟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6日,14时50分在女人街附近买烟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7-19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0日,居家隔离。

病例428:

任某,男,家住万和城C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5时25分到占卫家具超市附近佳乐美超市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429:

田某某,女,家住东兴街宏兴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30:

支某某,男,家住古北西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9日,一直在外地活动。

11月20日,22:00回到朔州钢材市场,后在市场门口小卖部买东西,后一直在车内休息。

11月21日,5时转运到朔州方舱医院。

病例431:

姚某某,男,家住孵化基地,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432:

张某某,男,家住西山华府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433:

张某某,男,家住滋润乡五花营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7时44分,在创业孵化基地院内佳惠便利店买烟,9时31步行至同济医院(未进入),后返回孵化基地姐姐家中未外出。

11月16日,18时36在佳惠便利店买烟,后返回孵化基地姐姐家中未外出。

11月17日后,在孵化基地姐姐家居家隔离。

病例434:

张某,女,家住市政府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435:

张某某,男,家住智能金地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5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编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