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高考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我省从秋季高一新生起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8月2日,山西省教育厅传来消息,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我省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从选课指导、走班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我省将实施新高考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适应新高考改革,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指导意见》强调,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权利,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发展方向,加强选课指导,保障学生发展共同基础,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坚持遵循校情,充分考虑选课走班所需办学条件、师资、生源、课程特色等情况,设计学校课程发展目标,合理设置选课走班方案,统筹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本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编制学校课程开设规划和课程设置安排,合理规划、整体设计高中三年课程。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含校本)课程开设,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层次学习需求。
选课指导方面,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选课制度,成立学校、家长等组成的选课指导委员会,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向学生提供课程说明、选课指南。学校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发挥家校共育作用,引导学生将国家需要、高校招生要求、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及特色优势与自身兴趣爱好、学业基础、专业发展方向有机结合,理性自主确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关于走班方式,我省明确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确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走班方式,建立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组织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选课走班顺利进行。(记者 武佳 实习生 李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