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和规范省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严格规范省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为,从即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过期自动废止、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已失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全面清理。6月29日,省委编办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法人更好地履行公益职责,进一步优化公益事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部分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分立、解散、调整机构性质后,没有及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给社会和市场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监管职责,认真梳理、摸清底数,按照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的原则,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此次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将记入失信档案,进行行政处罚,并同步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者 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