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在收听收看全国、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朔州市立即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朔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朔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吴秀玲讲话,朔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武跃飞,朔州市副市长田东、魏元平出席。
会议指出,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强化自建房安全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分析当前朔州市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紧补齐短板漏洞,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压茬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乡镇、街办为单位,以村庄、社区为网格,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逐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并及时录入信息。对问题建筑,组织专业力量,逐栋开展专业评估,找准找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要对照排查建立的“两清单、一台账”,扎实做好分类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整治主体、整治时限,逐户验收销号清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法采取清人、停用等措施,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要压紧压实专项整治各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快成立整治工作组;各行业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和服务;各街道(乡镇)、居民(村民)委员会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建立网格化排查巡查制度,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要负起首要责任,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构建群查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