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1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孟庆东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田晓燕(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晓明(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宣春青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薛宝春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淑平(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彩芬(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郭晓清(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权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曹 烨(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佩珍(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棠(女)同志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韩晓明(女)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常禄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宣春青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薛宝春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田晓燕(女)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淑平(女)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彩芬(女)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民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晓棠(女)同志的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冀连平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31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冀连平辞去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