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朔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贺建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贺建军先后4次安排司机刘某某驾驶公车往返朔州和太原机场,接送贺建军及其妻子王某某旅行,并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通行费、燃油费等共计3275元;2015年9月,贺建军带队驾车赴西安出差,返程途中绕道至华山景区旅游,并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通行费、燃油费一并报销。2021年11月30日,贺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怀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王福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至2019年中秋节期间,王福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高档烟酒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8万余元。此外,王福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王福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青云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高青云在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违规领取办案补贴1.6万余元。2021年6月,高青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2021-12-29 20:47:12操作>> 浏览字号:大 中 小0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朔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贺建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贺建军先后4次安排司机刘某某驾驶公车往返朔州和太原机场,接送贺建军及其妻子王某某旅行,并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通行费、燃油费等共计3275元;2015年9月,贺建军带队驾车赴西安出差,返程途中绕道至华山景区旅游,并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通行费、燃油费一并报销。2021年11月30日,贺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怀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王福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至2019年中秋节期间,王福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高档烟酒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8万余元。此外,王福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王福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青云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高青云在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违规领取办案补贴1.6万余元。2021年6月,高青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