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 王凤雷)一位出租车驾驶员中午吃饭时只喝了一瓶啤酒,满以为喝的也不多而且是啤酒,心存侥幸下午继续出车,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查出酒驾受到了严厉处罚。
5月20日下午17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辖区朔州东收费站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出租车的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通过呼气式酒检仪检测,显示该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营运车标准。
该驾驶员称,当天下午14时左右吃饭时喝了1瓶啤酒,以为一瓶啤酒量也不大,下午出车时并未在意,没想到已经达到了酒驾标准。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该存有侥幸心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